东南网11月10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立冬”已至,今年的寒潮大风等恶劣气候也如期而至。事故统计显示,寒潮大风期间是水上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其对水上交通造成的常见危害主要包括:货物落水、人员落水、船舶沉没、走锚、搁浅、触礁、碰撞、进水等。
寒潮大风是由寒潮引起的大风天气,一般多发在秋末、冬季、初春时节。寒潮过程常伴随大风、霜冻等,影响范围包括沿海和内陆地区。寒潮大风影响期间,风力通常为5~6级,当冷空气强盛或地面低压强烈发展时,风力可达7~8级,海上风力会更大,甚至可形成数米高的巨浪,由于其具有风力强、降温快、范围广、预报难等突出特点,对海上船舶航行和作业安全造成致命打击,其破坏力有时甚至不亚于台风。
此前,有不少船舶在寒潮大风中发生事故。“宇**8”轮装载集装箱从福建厦门开往广东潮州期间,在漳州莱屿列岛附近水域遭遇冬季大风浪,发生自沉事故,造成船舶沉没。“中***9”轮由汕头港空载出港开往南通港途中遭遇大风浪,在漳州兄弟屿东北方向约7海里附近水域发生自沉事故,造成2人死亡。
海事部门提醒,船舶管理公司应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经营范围内从事货物运输,禁止船舶超核定航区航行,特别是严格管控船舶动态,杜绝船舶从事违法违章航行作业活动。
船方开航前,应根据气象信息制定好船舶航行计划,并在航行途中充分利用雷达、AIS等助航设备加强对恶劣天气的动态观察,尤其是寒潮大风、降温冰冻、雨雪雾霾等直接影响到船舶安全生产的天气,提前采取避风措施,避免船舶在大风浪中冒险航行。
加强冬季船舶关键性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大风浪来临前,做好船舶压载航行准备工作,关闭并检查舱盖、舱门、空气管等设施的风雨密有效性,保证排水设备处于随时可用状态。对运输集装箱、重大件、卷钢等船舶则要做好货物绑扎系固工作,防止船舶在大风浪中导致货物移位发生船舶倾覆危险。
加强瞭望,谨慎驾驶,勤测船位,避免船舶受大风浪影响偏航或剧烈摇晃,发生自沉、搁浅或触礁事故,应尽量避免在大风浪中掉头操作,顶浪航行时尽量保持船首20度左右偏顶浪航行。
按照船舶配员要求配备船员,确保船员适任。公司应加强船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船员的业务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是提高船员气象信息的分析能力和大风浪航行的船舶操纵技能。
加强值班值守,船舶一旦发生船员受伤、落水等突发状况,船上人员应保持镇定,拨打救助电话“12395”,第一时间与海事部门取得联系,报告船舶具体信息,以待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