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王峻
通讯员 夏能龙
实习生 白林弘
日前,长航公安荆州派出所在辖区水域查获一名无证驾驶机动船舶人员,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近日,长航公安荆州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湖北荆州水域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民警快速出警处置,并于7月6日依法将涉嫌无证驾驶的胡某某传唤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
经查,自2023年3月至今,胡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船舶驾驶资质的情况下多次无证驾驶“荆航××”轮在长江荆州段水域航行。经讯问,胡某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胡某某被处以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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