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安庆段全面推进到港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工作
本报消息 记者任祥斌 通讯员胡德欢 侯甜甜报道 为贯彻落实《安庆海事局关于全面落实“十项特别安全监管举措”的通知》及《长江海事局关于在长江干线安徽及以上区段全面推进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的通告》要求,全面推进到港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工作, 2月13日,安庆港区海事处组织巡查人员对到港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问题持续加强安全监管和宣传工作。
当日下午,安庆港区海事处执法人员开展现场巡航工作,重点对辖区到港作业船舶开展水污染物零排放现场检查和宣传。执法人员首先向各船舶船员宣贯了《长江海事局关于在长江干线安徽及以上区段全面推进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的通告》的相关要求,随后重点对各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直排管路和达标排放管路上的相关阀件铅封情况、船舶垃圾分类情况、船舶污染物交付处置以及防污染文书记录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且利用 “染色法”对船舶直排情况进行现场核查。
下一步,安庆港区海事处将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持续加强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全面推进工作,保证辖区到港船舶严格落实零排放制度,打造平安美丽港区。
【来源:皖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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