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日起至年底,海事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二次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专项整治。烟台莱州海事处落实上级统一部署,将船舶无线电秩序监督检查作为海事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组成部分,7月13日,在现场检查中查处“永佳*”轮驾驶台私装大功率VHF设备违法行为。
7月13日上午,烟台莱州海事处执法人员对“永佳*”轮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台一台VHF设备外观疑似车载电台,经查看,该设备型号为TM-281,并通过设备说明书进一步确认该设备最高输出功率为65W且未在相关证书中记载,违反有关规定。目前,已对该轮启动立案调查程序,该轮因违反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相关法规,将受到行政处罚。莱州海事处在现场执法中重点打击船舶未按相关要求配置水上电台、未按规定在甚高频通信频道守听、VHF通信非法占用应急或者专用频道、无线电日志记录不规范等违法行为,2021年至今,共查处船舶违反无线电秩序相关违法行为13起。
今后,烟台莱州海事处将继续科学运用“343”综合监管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充分发扬“严、实、深、细”工作作风,持续保持对水上无线电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严厉打击扰乱水上无线电秩序、不遵守无线电管理规定等行为,维护良好的水上无线电通信环境,保障水上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