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海南省海口海事法院异地高效完成一艘外轮扣押、移泊、解扣等一系列保全工作,获得外籍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点赞。
2020年11月初,宝石航运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石航运公司”)所属“Pacific Grace”轮与巴拿马得利卡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利卡航运公司”)所属“Ken Breeze”轮在琼州海峡附近海域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宝石航运公司即向海口海事法院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并对得利卡航运公司提起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诉讼。
诉讼中,宝石航运公司向海口海事法院提出海事请求保全申请,请求对“Ken Breeze”轮实施司法扣押。
据了解,“Ken Breeze”轮即将完成在广州黄埔港的维修作业并欲驶离。海口海事法院立即启动扣船预案,立、审、执各部门先期沟通信息,通过C4执行指挥中心网络对待扣船舶动态实施监控,向海事请求人、船舶修理厂和相关海事局了解掌握修船进度、在船人员等实时状况,并据此预判扣船后的船舶看管、船员安排、物料供应等事宜,做到周密部署,成竹在胸。
宝石航运公司提交正式担保函后,3月17日,海口海事法院执行法官赴广州实施扣船,由于先期预案充分,当天下午4时许即圆满完成对“Ken Breeze”轮的司法扣押。
经执行局反馈扣船现场情况,海事庭结合先期分析,对船舶扣押后的案件走向进行了有效预判:考虑到“Ken Breeze”轮修理已完成,船舶配员齐全,得利卡航运公司大概率将迅速提供担保以求船舶获释。为此,有必要考虑可能发生的船舶下水后移泊安排,尽量不影响船舶修理厂码头生产泊位;同时与广州海事法院先行沟通,预先安排好解扣文书的协助送达事宜,力争将各方面的成本降至最低。
3月19日,得利卡航运公司提出移泊申请和解扣请求。审执法官获悉后经短暂商讨,迅速作出同意船舶下水移泊的决定,并及时通知边检、海事等协助部门。
3月21日周日这天,得利卡航运公司按裁定要求向海口海事法院提供了150万美元全额担保函,海事庭当天合议并完成解扣文书。3月22日上午,海口海事法院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委托广州海事法院办理船舶解扣事宜,下午外轮即获释开航离港。至此,本次外轮保全工作顺利结束。
由于扣放船司法程序均在担保到位后24小时内快速反应,该外轮船期并未因司法扣押受到影响。事后,外籍原、被告双方均对海口海事法院公正高效司法点赞。
(崔善红 吴永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