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部海事局和广西海事局关于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部署和要求,确保辖区船舶配员充足、船员适任,3月以来,柳州海事局结合辖区监管特点及实际情况,重点开展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检查和《船员服务簿》记载情况核查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统一部署,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广西海事局关于印发2021年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表的通知》《柳州海事局关于印发2021年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执法检查中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二是加大检查力度,充分结合日常巡航检查、船舶安检及公司检查等对营运船舶、航运公司、船员服务机构开展最低安全配员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船舶配员不满足最低配员要求,船员证书职务、等级、类别和航线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核查船员服务资历的真实性,核查船员是否人证相符,船员真实在船情况等。2021年以来,船舶最低安全配员专项共检查内河船舶138艘次,船舶安全检查203艘次,船员违法记分6人次,共记24分。
三是开展多方宣传,加强船舶经营人及船员安全意识。一方面,结合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会议宣贯船员违法记分注意事项,形成船岸监管合力,确保进出港船舶最低安全配员充足。另一方面,结合现场检查与船舶经营人、船员进行面对面交流,积极宣传船舶最低安全配员的重要性,使安全配员意识深入人心。
四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三江海事处在专项检查中发现木洞、周牙、匡里等渡口存在因渡运收入下降,持有船员适任证书船员不愿从事渡运工作,只能由村民自发组织轮流驾驶渡船从事渡运的情况。柳州海事局积极向地方政府通报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同时,主动联系船员培训机构上门做好渡船船员培训工作,帮助偏远地区船员持证上岗,确保客渡船舶配员符合要求。
【来源:广西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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