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3月17日,扬州海事局通过智慧船舶监管系统,对进入辖区的两艘涉海运输内河船舶进行全方位监管。
据了解,两艘涉海运输内河船舶“万顺XX”“华伦XX”之前已被相关部门进行了处罚,并于15日先后进入长江江苏段上行,按照相关要求规定,这两艘船不得在江苏辖区内停泊卸货。扬州海事执法人员迅速将两船详细信息录入智慧船舶监管系统,做好全程管控跟踪工作。
17日清晨,智慧船舶监管系统自动识别到两艘涉海运输船舶先后进入辖区水域下界并触发报警机制。执法人员立即调取该系统内设CCTV视频监控配合监管,通过甚高频系统督促两船遵守航行规则,不得关闭船舶自动识别系统,不得在辖区码头卸货。同时,执法人员还将相关动态信息报海事处,持续做好涉海运输内河船跟踪过境工作。当天上午11时许,两船依次过境辖区水域上行,扬州海事将相关信息通报至镇江海事局,做好交接工作。
通讯员 扬海轩 周文杰
编辑: 周晶
【来源:新华日报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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