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海警首例:福州海警局成功办结判处实体刑并没收涉案船舶非法采矿案
中新网福州5月18日电 (包章骏)近日,福州海警局依法办结一起非法采矿案,该案系全国海警首起判处实体刑并没收船舶的涉砂类刑事案件。
2019年9月,福州海警局执法人员在福清市城头镇梁厝码头附近海域查获非法采砂涉案船舶2艘,涉案海砂约1800立方。随后,该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克服嫌疑人反侦察意识强、海上调查取证难等困难,先后走访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州市海洋渔业局、海事局等单位,对涉案海砂品种和质量进行鉴定,并派员前往山东、安徽等地对涉案船舶情况进行核查,收集形成完整证据链。
据查,罪犯王某有于2019年初在福清梁厝码头附近承包围海填方工程后,在明知自己不具备采矿资质的情况下,私自安排2艘抽砂船从梁厝码头附近海域内非法盗采海砂,再通过运输船将非法盗采来的海砂回填至其承包的填方地内,从中谋取暴利。认定犯罪事实后,福州海警局将该案向马尾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最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王某有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没收涉案海砂和2艘涉案船舶,追缴违法所得10万元。
海砂是一种极其重要的海洋资源,对生物资源养护、海洋生态平衡起着重要作用,海砂流失会给我国海岸带和海洋地质构造带来消极影响,且海砂氯离子含量超标,用作建筑材料易腐蚀钢筋,导致房屋结构耐久性下降,进而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国内建设用砂需求量不断增大,河砂资源紧缺,许多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干起盗采、运输、使用海砂等不法勾当,严重破坏海洋生态平衡,危及建筑安全。福州海警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深入开展“碧海2020”“深海卫士2020”“亮剑2020”等专项行动,加强与相关涉海部门的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辖区海上执法与监管力度,有效保护了辖区海洋生态环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