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派记者 黄翔宇 通讯员 邓厚君 王婉冰
2月4日,惠州海事局发出公告,在疫情防控期间,将对部分航运公司、船舶审核期限进行调整,确保不影响航运公司和船舶正常营运。
公告指出,对于航运公司年度审核、船舶中间审核,将在审核窗口期内灵活安排,尽可能延后实施;对于即将到期的船舶临时安全证书,可给予为期不超过6个月的展期,延后实施船舶初次审核;原则上不安排第四批实施NSM规则的新增航运公司和船舶的临时审核,但第四批船舶实施NSM辖区相关航运公司应尽快建立并运行安全管理体系,不得迟滞。
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实施审核、现场监督检查及安全约谈活动的,惠州海事局将利用电话、网络、视频、微信等通讯手段实施远程审核、监督检查或安全约谈,做到“不见面、不开会、不集中”,最大限度地减少现场审核活动。
惠州海事局强调,各航运公司要做好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针对节后调整经营、更换船员的情况,要切实做好船舶管理和船员培训等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在疫情防控方面,对拟驶往重点地区港口的船舶,充分根据疫情发展势态,有针对性地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和疫情报告制度,明确船上防控措施,提前做好在船人员自身防护的准备工作。
来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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