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赛 孙东川)11月1日,记者从青岛海事局获悉,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开展重大活动船舶专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10月11日至11月10日期间,将对拟进入上海黄浦江管控水域(闵行发电厂至101#灯浮之间)航行、停泊、作业的中国籍船舶,进行船舶专项安检。该局结合辖区实际,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入沪船舶专项检查活动。
据悉,为有效落实专项安全检查各项要求,该局快速行动,认真审核《船舶信息报告表》和《船上人员信息报告表》,做好对拟入沪、入汉中国籍船舶的专项安检工作;加大对拟入沪船舶的检查力度,严格执行《重大活动船舶专项安全监管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查各种缺陷,杜绝安全隐患,并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监督落实,确保整改措施有效、船舶安全适航。
截至目前,青岛海事局共对入沪船舶开展专项安全检查4艘次,滞留问题船舶2艘,查处缺陷3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