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交通运输局按照《大连市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作战方案》,认真部署,扎实有效开展船舶污染治理工作,自4月初起,对大连市老旧运输船舶进行全面普查,开展船舶检验和船舶运营许可工作,目前取得阶段性成果。据统计今年前8个月,大连市共完成营运船舶检验632艘,这些营运船舶均满足《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自4月8日起,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老旧运输船舶专项排查。截至目前,共排查水运企业58家、营运船舶209艘。其中,从事陆岛水路旅客运输的水运企业13家,营运船舶48艘;从事渤海湾省际水路客车滚装运输的水运企业1家,营运船舶9艘;从事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大连沿海普通货物运输及油品运输,液化气、散装化学品运输及拖带运输等经营业务的水运企业44家,营运船舶152艘。通过此次排查,准确掌握了大连市运营船舶船龄结构,摸清了大连市老旧运输船舶、符合特别定期检验条件船舶和符合强制报废条件船舶的情况。
严格按照《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开展船舶检验和船舶运营许可工作。对大连市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所配备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设施设备是否达到标准开展检验并进行严格管控。今年1月至8月,共完成营运船舶检验632艘,所检验的营运船舶均满足《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签发防止油污证书95艘;签发防止生活污水证书20艘;签发防污底系统证书20艘;签发防空气污染证书55艘;换发《船舶营业运输证》131艘。按照《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已注销2艘营运船舶《船舶营业运输证》,依法强制报废老旧运输船舶2艘。
下一步,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将按照大连市政府统一部署,持续认真做好船舶污染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大连港航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