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9月24日扬州讯(扬海轩 樊迪)9月20日,国庆船舶专项安全检查拉开序幕,当日下午,扬州海事依法滞留两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高风险船舶。
当日,“中航油XXXX”向扬州港口海事处申请液货过驳作业,受理人员向其告知,2019年9月20日至10月7日期间,进入辖区的中国籍客船、散装液货船,应通过船舶专项安全检查。当日下午,海事执法人员登船,根据《重大活动船舶专项安全监管实施细则》,对该船AIS、VHF、船名标志及船容船貌、动力设备及操舵设备、船上人员、防污染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检查,发现该船甲板管路、主机及附属装置、国定灭火系统均存在缺陷,其中CO2施放警报装置失效依据《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1)第5篇3.7.3.1的要求,执法人员判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依法滞留。
根据巡航计划,执法人员随后对靠泊在亚东水泥码头的应检船“浙长兴货2XXXX”开展船舶安全检查。执法人员结合船舶进出港报告、救生设备专项检查等对该船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发现该船艏艉锚均缺失,依据《内河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04)第3篇1.7.2.1的要求,执法人员判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依法滞留。
据介绍,近期,扬州海事局将持续开展好国庆等重大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强化船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落实航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