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郝为义)为继续切实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打好长江干线船舶污染防治攻坚战,武穴海事处按照九江局《关于落实船舶封舱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做好辖区船舶封舱管理的宣传工作。
2019年9月3日,武穴海事处执法人员按照计划开展巡航工作,巡航检查过程中,针对在码头装卸货的船舶进行封舱管理宣传。在码头作业的船舶进行登轮检查,现场检查了船舶封舱设施类型和使用情况,并就船舶封舱管理要求对船方进行宣传,要求船舶在运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等货物时,必须要对货舱采取封闭或者其他防护措施,根据实际情况,指导船舶做好船舶封舱管理工作,提高船员关于船舶封舱管理的认识。
下一步,武穴海事处将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督促相关船舶落实封舱措施,严防船舶扬尘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