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8月14日丨中国船舶(600150)(600150.SH)发布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2019年8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不构成重大调整的预案》和《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预案》等相关预案,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这一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标的资产内容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在中船集团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船重工”)正在筹划战略性重组背景下,为有利于加快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及船舶行业战略重组,拟对原方案的实施步骤进行优化调整如下:
1、步骤一:中国船舶拟向中船集团、中船投资、工银投资、交银投资、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国华基金、农银投资、国新建信基金、中银投资、东富国创、国发基金发行股份购买上述11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江南造船100%股权;
拟向中船集团、华融瑞通、新华保险(601336)、结构调整基金、太保财险、中国人寿、人保财险、工银投资、东富天恒发行股份购买上述9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外高桥(600648)造船36.2717%股权和中船澄西21.4598%股权;
拟向华融瑞通、中原资产、新华保险、结构调整基金、太保财险、中国人寿、人保财险、工银投资、东富天恒发行股份购买上述9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船国际23.5786%股权和黄埔文冲30.9836%股权;拟向中船防务(600685)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广船国际27.4214%股权。(“中国船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步骤二:中船集团以持有的中船动力100%股权、中船动力研究院51%股权、中船三井15%股权出资,中国船舶以持有的沪东重机100%股权出资,共同设立中船动力集团(“组建动力平台”);
3、步骤三:中船防务以持有的黄埔文冲69.02%股权、广船国际49%股权与中国船舶及中船集团持有的中船动力集团100%股权进行资产置换(“资产置换”)。
上述方案的三个步骤不互为前提。此外,中船集团承诺在步骤一(即中国船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时同步启动步骤二(即组建动力平台);同时承诺待步骤一和步骤二实施完成后,六个月内启动步骤三(即资产置换),以消除中国船舶和中船防务的同业竞争。
原方案实施完成后,中国船舶将持有江南造船100%股权、外高桥造船100%股权、中船澄西100%股权、黄埔文冲100%及广船国际100%股权;根据目前的预估值,调整后方案三个步骤实施完成后,中国船舶持有江南造船100%股权、外高桥造船100%股权、中船澄西100%股权、黄埔文冲100%股权及广船国际67.64%股权,与原方案相比减少了广船国际32.54%股权,与原方案全部实施完成后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