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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迎来第十五个航海日 外商可在华独资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代理等业务

信息来源:ship-china.com   时间: 2019-11-23  浏览次数:39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李琳):7月11日是第十五个中国航海日,中国将围绕“航运业高质量发展”举办一系列庆祝活动。记者了解到,中国正多措并举推进航运业高质量发展,已取消对外商投资国际海运业相关股比的限制,外商可在中国境内成立独资公司,从事国际船舶运输、代理等业务。

7月11日,是中国伟大航海家郑和下西洋纪念日,中国航海日由此而来。今年中国航海日的主题是“ 航运业高质量发展”,主场活动在浙江宁波举办,将有来自“一带一路”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港口、航运物流业以及国际组织等400多位中外嘉宾参加。中国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局长易继勇介绍:“今年中国航海日论坛的框架是主论坛加四个分论坛和一个平行论坛;(还将)在各地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包括涉海博物馆免费向社会开放、夏令营、交流营以及其他群众活动等;发布《2019年中国航海日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海运领域对外开放,中国已删除了《国际海运条例》中对外商投资国际海运业及其辅助业相关股比限制的规定。中国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局长易继勇介绍:“外商可在中国境内成立独资公司,从事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管理、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货物仓储、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业务。同时,不再单独针对外商投资国际海运业及其辅助业实施相应审批,而是按照内资与外资一致原则,按照《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今年以来,中国还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引航费、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拖轮费等4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分别降低15%、20%、10%和5%,并将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从15项减并至11项。

另据了解,中国还加快推进以自动化集装箱码头为重点的智慧港口建设,以船舶靠港使用岸电为抓手着力减少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截至2018年底,全国已建成岸电设施3700余套,覆盖5200余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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