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上有时会发现江面漂过一阵油花,还有倒进江中的垃圾,要查出是谁,真不容易。原因就在于水上执法得讲证据,油污水漂过就难查源头是海事管理者最头疼的事。难道就没办法抓现形?最近,镇江海事局出台的奖励办法就是专门针对这类违法行为,一旦举报对象被查实,举报人不但会受到保护,还能得到奖励。
众所周知,船舶污染多种多样。特别是装载危险货物的船舶,即便是洗舱水也都有污染。镇江辖区有多个取水口,这类违法排放直接影响市民饮用水质量和安全。为进一步鼓励公众参与对水域环境保护和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监督,激励社会公众参与打击船舶上述违法行为的积极性,结合上级相关规定,镇江海事局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防止船舶污染长江。特别是针对船舶偷排等违法行为,专门研究制定了《镇江市沿江船舶污染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暂行)》。该细则共有总则、范围、条件和标准、程序等八章,共计21条。适用于镇江海事局在职责和管辖范围内沿江船舶污染和船载危险货物违法行为的举报与奖励活动。涉及船舶涉污违法行为举报的,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奖励标准不超过罚款金额的10%,一次举报最高奖励不超过3000元。
上周五,镇江海事局危防攻坚团队联合西片区开展船舶防污染专项检查,先后出动3艘海巡艇,14执法人员,重点检查船舶防污染设备、证书文书的配备和相关防污染作业记录,核查污染物去向。当天有22艘船舶接受了检查,立案查处12艘船舶未按规定记录油类、垃圾作业情况,另外有1艘船舶未按规定配备防污染器材,5艘船舶未遵守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操作规程。今后,海事部门对这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将越来越大,紧盯长江生态,坚决打好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保障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来源:整点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