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新闻网讯(王宾 袁子星)为贯彻落实《长江海事局捍卫美丽长江“365”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九江港区海事处开展船舶防污染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到港船舶防污染宣传和监管工作。
3月21日上午,九江港区海事处执法人员乘海巡艇开展辖区现场巡航检查,对锚地停泊船舶“皖兴隆**”“金城机**”“豫信货3155”等船舶进行登船检查,重点检查了船舶垃圾交付情况、收集处理情况、生活污水处置情况,并对船舶垃圾告示牌是否换新进行了核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金城机**”、“皖兴隆**”两船缺少垃圾收集容器,立即对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配齐垃圾收集容器。执法人员还向船方大力宣传了长江海事局《关于严控长江干线船舶污染物排放的通告》,要求船员强化船舶防污染意识,严格遵守防污染各项规定,做好船舶防污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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