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1月27日讯 (记者 王小畅)记者从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获悉,该局于今年1月23日发布了《关于修改《海口港口章程》中港口进出港能见度通航标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海口港口章程》三十九条关于能见度1000米及以下禁止船舶进出港的条款进行修改。
该通告介绍,为科学合理制定海口港进出港能见度通航标准,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港口疏运效率,该局本着科学慎重和对旅客、船员高度负责的态度,委托武汉理工大学专业团队进行专题研究,并多次召集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研究探讨,形成了《海口港客滚船进出港能见度通航条件研究报告》,报告根据实际出发,分港区分船型分条件进行了分析计算,最后提出了海口港各港口客滚船能见度通航的结论建议。根据《海口港客滚船进出港能见度通航条件研究报告》的研究成果,对《海口港口章程》三十九条关于能见度1000米及以下禁止船舶进出港的条款进行修改。
据了解,能见度距离大于500米小于1000米时,秀英港:除客滚船以外的其他船舶不得进出港、靠离泊;滨海航线客滚船不得进出港、靠离泊,其他客滚船实施单向限速通航,建议航速6—8kn。新海港:除客滚船以外的其他船舶不得进出港、靠离泊;滨海航线及港区船长127m及以上客滚船不得进出港、靠离泊;船长127m以下客滚船实施单向限速通航,进出防波堤口门不小于6kn。粤海铁南港:除客滚船以外的其他船舶不得进出港、靠离泊;粤海铁客滚船实施单向限速通航,“粤海铁3/4号”需控制航速不超过5kn,“粤海铁1/2号”建议航速6—8kn。
能见度小于500米时,秀英港、新海港和粤海铁南港所有船舶不得进出港、靠离泊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