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国防科工局3部委联合印发《智能船舶发展行动计划(2019年~2021年)》。《行动计划》提出,经过3年努力,形成我国智能船舶发展顶层规划和标准体系,完成一批核心技术攻关和重点设备研制,初步形成智能船舶虚实结合、岸海一体的综合测试与验证能力,保持我国智能船舶发展与世界先进水平同步。
《行动计划》指出,近年来,我国船舶工业和航运业在智能船舶领域进行了有益探索,相关科研攻关取得积极进展,智能技术工程化应用初显成效,已形成一定的技术积累和产业基础,基本与国际先进水平保持同步。但总体而言,全球智能船舶仍处于探索和发展的初级阶段,智能船舶的定义、分级分类尚未统一,智能感知等核心技术尚未突破,智能船舶标准体系、测试与验证体系亟待建立,智能技术工程化应用十分有限,相关国际海事公约法规研究刚刚起步。
《行动计划》提出了4项基本原则:一是系统布局,谋划长远;二是创新驱动,重点突破;三是分类实施,梯次推进;四是协同发展,跨界融合。
《行动计划》明确了行动目标,要经过3年努力,形成我国智能船舶发展顶层规划,初步建立智能船舶规范标准体系,突破航行态势智能感知、自动靠离泊等核心技术,完成相关重点智能设备系统研制,实现远程遥控、自主航行等功能的典型场景试点示范,扩大典型智能船舶“一个平台+N个智能应用”的示范推广,初步形成智能船舶虚实结合、岸海一体的综合测试与验证能力,保持我国智能船舶发展与世界先进水平同步。
《行动计划》提出了9项重点任务,分别是全面强化顶层设计、突破关键智能技术、推动船用设备智能化升级、提升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加强测试与验证能力建设、健全规范标准体系、推动工程应用试点示范、打造协同发展生态体系和促进军民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