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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孙波决定逮捕

信息来源:ship-china.com   时间: 2019-02-26  浏览次数:162

最高检7日消息,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孙波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孙波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孙波简历

1961年出生,1982年8月大连工学院船舶设计与制造专业本科毕业,2007年7月获得大连理工大学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专业工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历任大连造船新厂造船技术所科长,副所长;经营处处长、副总工程师、副厂长;大连新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大连造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12月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兼任中国船舶重工股份公司总经理、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4月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3月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简历摘自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来源:新华视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小雨

校对:张军

责编: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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