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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使用燃油不达标最高罚10万元

信息来源:ship-china.com   时间: 2019-01-09  浏览次数:139

本报海口12月26日讯 (记者原中倩 通讯员何志成 米秋健)12月26日,海南日报记者从海南海事局2018年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9年1月1日起,该局将在海南沿海推行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工作,设立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控制区内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燃油的船舶,最高将被处以罚款10万元。

据介绍,对于违反规定,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燃油的船舶,海南海事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船舶油料供受单位未如实填写燃油供受单证的;船舶油料供受单位未按照规定向船舶提供燃油供受单证和燃油样品的;船舶和船舶油料供受单位未按照规定保存燃油供受单证和燃油样品的,海南海事局将根据相关规定,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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