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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市连江县强化伏休中后期监管工作

信息来源:ship-china.com   时间: 2012-07-26  浏览次数:299

  6月26日,福建省总队伏休督察组到连江县开展督察后,该县针对今年伏休监管出现的新情况,积极采取七项管理措施,强化伏休中后期监管工作,确保伏休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抓组织领导。6月26日,我县召开伏休中后期监管工作会议,部置伏休监管工作。重点对辅助渔船和“三无”船舶从事捕捞生产进行调查摸底,要求各乡(镇)伏休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村(居)和中队的作用。

  二是抓宣传教育。县执法大队制作海洋伏季休渔告知书和渔业安全宣传栏,在沿海乡镇、村(居)码头张贴,印发1000多份的伏季休渔宣传材料,深入官头、安凯、苔录等乡镇开展现场宣传。

  三是抓港口、码头管控。要求沿海各乡镇、村居和中队加大对渔港、渔船自然停泊点的管理力度,做到严控死守,不留死角,对重点渔港,安排得力人员,不定期巡查。

  四是抓海上执法。为强化海上巡查的力度,派出中国渔政35123船与福州支队开展联合执法,对举报件多的乡镇进行明察暗访,组织精确打击,尤其加强对定置网、拖网、刺网等作业敏感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海域开展巡查,同时,重点对外省籍渔船在我辖区内生产和利用渔业辅助船舶从事捕捞生产的渔船作为重点打击对象。

  五是抓违法案件查处。对目前我县在闽江口、苔录和敏感海域查获的14艘非法从事捕捞生产的辅助船舶,按照《渔业法》条款和伏休管理规定予以从重处罚。

  六是抓船舶管理。要求沿海各乡镇、村居和中队落实责任,对辖区内从事渔业生产的其它船只进行排查,登记造册,逐条核实停泊地点,明确监管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同时,坚持每日清点船数,实行伏休渔船零报告制度。

  七是抓责任追究。对乡(镇)村(居)伏休监管不力,出现群体性违规生产的单位,进行追究领导。对不按时报告辖区渔船动态,伏休渔船零报告制度不落实的单位,实行效能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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